日本金融監管機構計劃將加密貨幣監管從國家支付框架轉移到專為投資和證券市場設計的系統。金融服務廳(FSA)週三發布了金融系統委員會工作組的報告,涉及各個領域的加密貨幣監管。
該報告建議將加密貨幣監管的法律基礎轉移到《金融工具與交易法》(FIEA),該法規管證券市場、發行、交易和披露。
它促進了對加密資產作為投資對象的關注度增加,無論是在本地還是全球範圍內,以及將加密貨幣視為金融產品的監管要求,以增強用戶的安全性。
與加密貨幣成為FIEA一部分相關的最重要發展之一是在初始交易所發行(IEO)或交易所代幣銷售方面進一步加強數據披露。
根據該文件,用戶的交易可與證券交易相比,可能包括銷售新的數字資產或買賣已在流通中的資產。它強調客戶在IEO銷售中需要及時的信息。
IEO提案要求交易所進行預售披露等。這些披露還應包括對發行背後主要實體的全面披露。它還要求由第三方專家進行代碼審計,並邀請考慮自律組織提供的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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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交易所的功能外,發行者還必須揭示其身份,無論項目是否去中心化,並提供有關代幣如何發行和分配的信息。
建議的框架將為監管機構提供更強大的資源來處理未註冊的來源,特別是位於國外或與去中心化交易所相關的來源。它還納入了明確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符合歐盟的《數字資產市場》(MiCA)框架和韓國的法規。
這一消息緊隨日本政府審查降低數字資產利潤最高稅率的提案,該提案建議對所有資產交易收益徵收20%的統一稅率。據報導,金融服務廳週二對允許外國數字資產交易所交易基金的衍生品持謹慎態度,稱其基礎資產不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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