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金融服務廳(FSA)提議將加密貨幣監管從《支付服務法》(PSA)轉移至《金融工具與交易法》(FIEA),以加強資訊披露、監管首次交易所發行(IEO)並針對未註冊平台。
根據FSA發布的報告,"加密資產在國內外越來越多地被用作投資目標。"監管機構引用這一變化作為保護用戶的手段,通過提供將加密貨幣視為金融產品的監管。
迄今為止,日本當局主要將加密貨幣視為發送和存儲價值的手段。這種方法將其置於《支付服務法》之下,使數字資產與電子貨幣服務保持一致。
然而,FSA的新報告表示,加密貨幣的運作應該更像投資產品,而非交換媒介。
擬議框架的一個重要方面是交易所如何管理代幣發行。對於首次交易所發行,日本尋求標準化披露,要求公司提供有關背後團隊的具體信息,解釋其供應結構,並提交第三方代碼審計。
簡而言之,當加密貨幣公司想要出售代幣時,他們必須遵循公開市場上市規則,而不是使用輕量級代幣銷售。"用戶進行的加密交易類似於證券交易,可能涉及新加密資產的銷售或已流通資產的買賣,"報告中寫道。
日本還希望能夠更容易地關閉未獲許可的平台,包括未經授權為日本用戶服務的海外交易所和去中心化運營商。還將有關於加密市場內幕交易的規則,這將使日本在監管方面與歐洲和南韓相似。
此外,這一變化使創建項目的開發者負責,這剝奪了許多自治項目用於隱私的關鍵賣點之一。這與項目是否去中心化無關。
此舉緊隨日本政府考慮計劃通過對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收益徵收20%的統一稅率來降低加密利潤的最高稅率。正如Cryptopolitan報導的那樣,該提案將加密利潤置於不同的稅收框架下,特定的收入產生流被獨立於商業收入或工資處理。
日本金融服務廳向市場發送了一條信息,稱提供與海外加密ETF相關的衍生品"不可取"。這一更新通過本週發布的修訂監管問答而來。
他們引用的理由是日本尚未批准現貨加密ETF。因此,監管機構認為投資者保護框架仍不完整。為此,他們不希望外國ETF相關產品通過側門進入本地市場。
這一決定直接影響差價合約(CFD)。這些產品使交易者能夠在不擁有基礎資產的情況下對價格走勢進行投注。在這種情況下,基礎資產是美國上市的比特幣ETF,如貝萊德的IBIT。一旦指導意見公開,IG證券宣布將停止在日本提供這些ETF相關的加密CFD。
根據該機構的說法,即使ETF在海外上市,其價格仍然追蹤加密貨幣的現貨價格。這使任何相關的CFD實際上成為加密衍生品。根據日本的《金融工具與交易法》,這將這些產品置於高風險類別。監管機構還指出風險披露不足。
立法者仍然將加密價格波動視為對散戶投資者的威脅。他們擔心槓桿、快速清算和突然損失。CFD放大了這三者,再加上全球ETF敞口;風險增長得更快。在世界的另一端,美國市場在現貨比特幣ETF方面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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