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由民主黨和日本維新會於12月19日公佈了2026財年稅制改革藍圖,將加密貨幣資產定位為合法的財富積累金融工具。
該提案針對特定加密貨幣交易引入分離課稅,包括現貨交易、衍生品和交易所交易基金,並設有三年虧損遞延條款。
然而,該框架排除了某些活動,如質押和借貸獎勵,這些活動可能繼續適用一般稅收規則。
稅制改革藍圖區分了各種加密貨幣活動,僅對指定的交易類別適用分離課稅。
現貨交易、衍生品交易和加密貨幣ETF符合新的稅收結構,類似於股票和共同基金的現有框架。
大綱指出「虛擬貨幣(加密資產)稅制的不同方向」,與以往統一處理加密貨幣收入的方式有所不同。
來自質押、借貸和其他基於獎勵活動的收入仍未納入分離課稅框架。
這些交易通過持有資產而非價格波動產生獎勵,在經濟性質上存在根本差異。藍圖顯示這些活動可能會維持其當前的綜合課稅分類,作為雜項收入。
該改革還對非同質化代幣引入了不確定性,提案中沒有明確提及這一點。根據專家意見,「NFT買賣收入可能繼續作為雜項收入接受綜合課稅。」
這造成了技術上的矛盾,因為加密貨幣和NFT具有相似的區塊鏈基礎,但面臨不同的稅收分類。
藍圖允許加密貨幣虧損連續遞延三年,與外匯和股市虧損的待遇一致。
大綱指出「與虛擬貨幣交易相關的虧損允許遞延三年」,與傳統證券的規定相符。新規定消除了現有限制,允許在多個財政期間進行更靈活的稅務規劃。
然而,該框架禁止將加密貨幣虧損與其他投資類別匯總,儘管採用類似的分離課稅待遇。
專家指出「即使分別徵稅,每種收入類型的總盈虧範圍仍嚴格劃分。」每種資產類別維持獨立的盈虧計算,防止跨類別的稅務優化策略。
該改革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向稅務機關提交交易報告,建立準確收入驗證的基礎設施。
大綱「明確規定交易所公司向稅務機關提交報告的制度」以支援實施。增強的報告義務可能會增加投資者對專業計算工具的需求,因為他們需要應對更複雜的申報要求。
藍圖提到「特定加密資產」,但未定義具體貨幣或資格標準。
這一術語表明該框架僅適用於「根據金融商品交易法框架註冊的企業處理的」加密貨幣。
該指定意味著監管監督將決定哪些數位資產獲得分離課稅待遇,而非普遍適用。
該改革還可能對投資者移居海外時的加密貨幣持有引入出境稅。
專家觀察到「如果加密資產根據金融商品交易法被組織為金融工具,並且其在稅法下的地位得到審查」,未實現收益可能在離境時面臨課稅。這將與超過某些門檻的資產的現有股票待遇相同。
實施細節有待未來立法和監管指引。藍圖提供了方向性意圖,同時將具體機制、資格標準和執行程序留待後續法律發展。
本文日本2026財年稅制改革提議對加密貨幣交易活動實施分離課稅首次發表於Blockonomi。


